2020年佛山市第一中学收费标准:
普通生:1235元/学期,借读生:2376元/学期
其中课本费均为230元,作业本费均为16元,其余为杂费。
住宿费标准:普通宿舍360元/学期,二级宿舍390元/学期,一级宿舍440元/学期。
择校费:36000元(2011年标准)
佛山市第一中学基本信息:
学校排名:佛山市第2名,禅城区第1名
学校类型:国家级重点,省重点,省级示范校,公办
学校电话:0757-82838610
学校网址:www.fsyz.com.cn
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25号
佛山市第一中学招生信息:
自主招生丨佛山市第一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方案公布
佛山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13年,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是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篮球特色学校,全国航天特色学校等。为国家培养了如人民音乐家冼星海、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著名科学家彭加木、著名雕塑家潘鹤、经济学家张五常、中科院院士庞雄飞和黄本立等一大批杰出人才。
佛山一中历经百年流变,始终禀承“追求卓越,造就栋梁”的办学目标,坚持“规范与个性共存,科学与人文并举”,基于岭南文化培养高素质现代人,近几年着力打造“优质教育+丰富课程+健康心理”的办学特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成绩逐年提升,高优率已经超过90%。2018年初,佛山一中被评为“佛山市卓越高中创建学校”,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20]11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学校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招收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共80人,组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卓越班”,将给予优质教育资源、开设丰富课程、制定创新人才发展培养计划、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具体方案如下:
01、领导机构
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成立三个自主招生小组。
1.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班子成员、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等。
2.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行政、相关科级组长、骨干教师、教学处工作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3.自主招生纪律监察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党委负责人、纪检委员、工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家长代表以及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02、招生计划
80人。
03、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31日。
04、报名条件
1.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荣誉之一的,我校按其三年学业成绩择优确定综合评价资格。
(1)初中阶段获全国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联赛市级以上(含市级)一、二等奖者或区级一等奖获得者;
(2)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广东省一、二等奖者或市级一等奖获得者;
(3)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一、二等奖者或市级一等奖获得者;
(4)初中阶段获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比赛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一、二等奖者或市级一等奖获得者;
(5)在科技发明、社会实践、文学创作、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特别优秀者(所在学校年级的前15%),可学校推荐或自荐,需提供有效的学业成绩证明,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综合评价资格。
4.参加初三级联考和区统考成绩优异的学生。
05、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在微信“添加朋友”功能中搜索并关注“佛山一中”公众号,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佛山一中”公众号后点击对应菜单链接进入报名页面。
2.网上报名需要提供(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
(2)个人学业成绩须提供有效证明,初三上学期《学生手册》中的成绩;或提供其它最能证明成绩优秀材料扫描件1份(如年级光荣榜照片等)。
(3)考生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照片);或户口簿户主页扫描件(照片)及考生本人页扫描件(照片)。
(4)符合报名条件中第2条的最高等级获奖证书扫描件1份(照片);证书尚未颁发的可打印主办单位网站上公示信息。
(5)网上报名有困难可以致电咨询(0757-82838917)廖老师和张老师。网上报名之后可以查询是否报名成功。
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可以将上述资料(第一项照片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在5月31日送至佛山一中门卫室(佛山市文沙路25号),并注明教学处廖老师收,逾期不受理。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的原件,待佛山一中通知时提交核查。
06、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经佛山一中复核后,符合条件者参加佛山一中组织的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名单于中考志愿填报截止日期前一周内在校园网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于中考前一周内在佛山一中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凭考生个人注册的账号领取并打印校园准入证,凭准入证按时到校参加综合评价。
凡提供虚假成绩、虚假材料,骗取综合评价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综合评价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07、志愿填报
2020年自主招生工作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考生必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考生只能选报佛山市第一中学,不能多报或兼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之前,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按考生志愿表参与投档,不影响提前批等批次录取。
08 、学校组织综合评价
1.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2020年7月中考结束后3天内,组织对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在佛山一中校园内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评价结果在中考结束后5天内对考生公布,对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学校在中考结束后 7天内将评价结果报市招生办。
2.综合评价内容:重点评价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包括语言能力、数学思维和科学素质。综合评价过程全程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并录像。
3.加分:符合报名条件2的考生,经自主招生工作小组面试,并报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在该生参加上述综合评价分数的基础上加10分~50分作为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
09、录取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并同时填报佛山一中自主招生志愿。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 B 等级(含B等级)以上。
2.根据有效填报佛山一中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划定佛山一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提前批等批次录取。
3.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发回佛山一中予以公布。
4.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佛山一中普通生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5.被佛山一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其中考成绩按屏蔽处理。
10、收费标准
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其收费标准与普通生相同,此次报名及参加综合评价不收费。
11、实施保障
为保障佛山一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评价组,同时接受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2460(龙老师)。
12、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25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838917(廖老师、张老师)。
网址:www.fsyz.com.cn。
公众号: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中学。
13、本方案由佛山一中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8、2019年佛一自主招生学生全市统考成绩统计(数据来源:佛山市教育局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