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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英文名:Foshan University 简称:“佛大”,“FSU” 所在地:佛山 院校代码:11847 类型:综合类

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地方综合性大学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2015-05-2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47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校本部)邮政编码:528000南海区大沥镇仙溪湖(北院校区)邮政编码:528231禅城区河滨路5号(河滨校区)邮政编码:528000禅城区同济西路5号(同济校区),邮政编码:528000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第十五条 本科层次录取批次:第二批A线。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体育类、音乐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即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英语(含师范方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满分值的60%以上,即150分制的90分或120分制的72分。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体育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课程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美术类、体育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六章 其他类招生第二十七条 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八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对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含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交通工程、建筑学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考生谨慎报考;农林类、医学类、药学类、化工类、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工程等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色弱、色盲考生谨慎报考。第二十九条 因用人单位对身体条件有要求,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护理专业要求四肢健全,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1. 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180元/学年;理工、农林、外语、地矿、体育类专业473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5280元/学年;美术、音乐类专业10000元/学年。2. 住宿费标准:分别有600元/年、750元/年、10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1500元/年六个档次,按实际入住档次收费。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2. “明日栋梁资金”奖学金:优秀新生奖3000元/人;优秀毕业生奖:1000元/人;科技学术创新奖:最高5000元/项;继续深造鼓励奖 2000元/人;3. 学业优胜奖:按学生人数10%进行奖励;4. 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5.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生6000元/年;6. 设“困境成才奖”2000元/人;奖励优秀困难生;7. 困难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联系人:陈老师监督电话:0757-82771145传真:0757-82982304电子邮箱:jjc@fosu.edu.cn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757-83989841传真:0757-82982304电子邮箱:zsb@fos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fosu.edu.cn招生网址:http://www.fosu.edu.cn/jiaowu/jwcjwc/zsb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审核通过,适用于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详情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2016-06-1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47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校本部)邮政编码:528000南海区大沥镇仙溪湖(北院校区)邮政编码:528231禅城区河滨路5号(河滨校区)邮政编码:528000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本科层次录取批次: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源与照明和材料化学共9个专业,在广东省列为第一批录取;2. 除在第一批录取专业外的其他文科类、理科类、艺术专业在广东省列为第二批录取;3.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即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除广东省外,报考英语(含师范方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满分值的67%以上,即150分制的100分或120分制的80分。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校美术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次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们第二批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美术类的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六章 其他类招生第二十七条 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八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对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交通工程、建筑学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考生谨慎报考;农林类、医学类、药学类、化工类、学前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工程等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色弱、色盲考生谨慎报考。第二十九条 因用人单位对身体条件有要求,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护理专业要求四肢健全,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1.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待定,按广东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2. 住宿费标准:分别有600元/年、750元/年、10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1500元/年、1700元/年七个档次,按实际入住档次收费。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2. “明日栋梁资金”奖学金:优秀新生奖3000元/人;优秀毕业生奖:1000元/人;科技学术创新奖:最高5000元/项;继续深造鼓励奖 2000元/人;3. 学业优胜奖:按学生人数10%进行奖励;4. 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5.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生6000元/年;6. 设“困境成才奖”2000元/人;奖励优秀困难生;7. 困难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联系人:陈老师监督电话:0757-82771145传真:0757-82982304电子邮箱:jjc@fosu.edu.cn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757-83989841传真:0757-82982304电子邮箱:zsb@fos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fosu.edu.cn招生网址:http://www.fosu.edu.cn/jiaowu/jwcjwc/zsb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审核通过,适用于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详情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增两专业 录取按分数优先2011-05-23
广佛都市网讯 今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考招生总人数为3200人,佛山市生源达到1219人。   2011年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展开,昨日,市教育局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邀请五区普通高中的有关负责人和高三年级级长一起聚首佛科院,就今年佛科院的高考招生工作作出说明。 录取规则分数优先   今年佛科院的高考招生相比去年,一个很明显的变化就是把去年志愿优先录取规则变成了今年的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   去年,佛科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是志愿优先,就是将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分类,按分数排队,考生人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从高分起录满即止,少于计划数则全部录取。第一志愿清完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归类排队,录到尚有空额的专业。“但是问题就是有一些高分的考生没有被录取,或者是要调剂和退档的人比较多。”佛科院教务处长、招生办主任黄伟雄说,今年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成一条队列,从最高分考生开始,按其第一到第六专业志愿顺序录到有空额的专业。“谁高分的就会录取谁,比较公平,根据模拟录取的结果看,退档的少。”  今年新增两专业   根据介绍,今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新增两个专业。该校副校长范彦斌表示,这主要是根据佛山的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新兴产业的战略决策而制定的,主要是为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两个新增专业是光源与照明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范彦斌表示,根据佛山的实际情况,今年佛科院还在申请其他专业,明年招生时将会增加三个专业,包括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车辆工程专业。“这主要是考虑目前佛山学前教育的师资以及提高佛山人的人文素质和配合地方汽车产业的发展而设置的。”  再开设一个创新班   从2009年开始,佛科院设了两个创业创新班,主要是国际贸易和电气工程自动化方面的,两个班共有80人,主要是在新入学的学生中进行考试选拔。据了解,今年佛科院还要在政法学院设一个创新班,把法律和经济融合到一起,主要是为企业提供管理型人才。(记者王丽萍)  1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马上就要高考,高考之后如何填报志愿成了很多家长和考生头疼的问题,昨日佛科院相关招生人员根据多年的招生经验提出了一些需要注意的技术性问题。  不要填错专业代码   与高考考生填报志愿相关的代码主要包括考生代码、专业代码和学校代码。根据佛科院去年的分析,考生比较容易填错专业代码。去年佛科院招生计划3340人,投档人数3423,共有255人填错,其中理科生比文科生出错多,市内考生比市外考生出错多。  2六个专业都要填满   按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每所高校考生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根据佛科院去年的招生情况分析,六个专业志愿填满,又填上服从专业调剂的,录取机会最高。在六个专业志愿没有填满的情况下,还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是最不正常的。“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那学校不能退档,如果所填志愿都没有被录取,那就只能等其他专业录取完,有空额再调剂,往往会造成专业不满意或者没有录取机会。”  3综合考虑专业就业情况   根据佛科院这几年的招生情况来看,考生专业志愿扎堆较为严重,无形中降低了考生的志愿满足率。佛科院相关招生人员建议,要综合考虑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的就业情况,比如就业率和就业收入等。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行政楼205
  • 电话:
    %u0030%u0037%u0035%u0037&mdash/%u0038%u0033%u0039%u0038%u0039%u0038%u0034%u0031
  • 邮编: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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