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
3、个人《房产证》
4、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5、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发放(换发)新户口簿,收取工本费10元